5月24日《新闻联播》:粤津闽自贸区改革开放创新举措各具特色
央视网消息:自贸区是先锋队、排头兵,自贸区是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是“种苗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举措。
日前,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作为第二梯队的粤津闽整装再出发,开启2.0时代。中国再一次向世界宣示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更大改革自主权 三大方案有干货有特色
粤津闽自贸区运行三年来,已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随着实施条件的日趋成熟,三地自贸区将迈上新的台阶,也将输出更多有价值的经验。
在三地的方案中,均体现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三个方案在高水平开放、拓展新动能、区域协调发展、简政放权等方面共列出合计55大项的任务。在深化方案中,金融等领域的开放成为亮点。
如今进一步改革开放,特点鲜明、因地制宜成关键词。三地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三个自贸区各有各的实践,各有各的优势,相得益彰,并肩前行。
广东自贸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广东自贸区的改革,将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扩大港澳金融、会计、律师、建筑等专业服务范围,引入香港建筑工程管理模式,将港澳的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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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等9个城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是目前中国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是它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放眼全球,旧金山、纽约和东京湾区孕育了不少领导全球创新潮流的科技企业,而粤港澳大湾区集聚了完整的高科技产业链,具备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潜质。
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和雄安新区。天津自贸区的改革,将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创国际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深化协作发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设立京津冀跨国并购基金。同时,天津自贸区还要全力打造汽车平行进口全产业服务链,建设全国平行进口汽车大数据中心、销售定价中心。
资料图:天津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福建自贸区:台胞、台企享受同等待遇。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和加强闽台金融合作,努力成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前沿平台。
福建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率先在50多个服务贸易领域(包括金融)扩大对台开放,新增台资企业和合同台资额数额都比较大,其中现代服务业占到90%以上。下一步,福建自贸试验区将用好中央赋予福建省的先行先试政策,大力引进台湾地区的人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高标准 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自粤津闽三地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在多个领域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三地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红利,推动我国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天津自贸试验区三年来累计登记市场主体4.5万户,这是设立自贸试验区之前市场主体的2倍。用占全市1%的面积创造了全市约12%地区生产总值、近10%的一般预算收入、1/4的实际利用外资,以及1/3的外贸进出口额。改革开放的红利充分释放,有效促进了天津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天津市副市长赵海山在谈及自贸区建设对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影响时说。
广东自贸试验区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率先创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突破机制体制障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在CEPA框架下率先对港澳服务业进一步开放,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外,围绕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努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新聪表示,福建省将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快落实国务院新印发的《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把福建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拥抱“自贸机遇”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自贸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先行者,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接下来就要把这些成果推向全国。5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1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以来,各个自贸区深入探索、大胆尝试,此前已形成123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分批次向全国推广移植。随着自贸区改革开放试点的推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又提炼形成了新一批30项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
“这些改革试点经验来自地方,但服务于全国,较好地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多元化、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成效,更好地释放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红利和开放红利。应该说,这30条改革经验确实体现了差异化的发展特点和地区特色。”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评价最新一批推广的自贸区试点经验时说。
如今,“试验田”拥抱“自贸机遇”,在各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新一轮改革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为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推动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原文:https://news.qq.com/a/20180526/0116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