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被通报“阳奉阴违、欺骗中央,以权谋色、毫无廉耻”的鲁炜又上了热搜。在被组织通报接受调查一年后,他的忏悔书被曝光在国家博物馆展厅的聚光灯之下。
鲁炜资料图
11月14日起,国博“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面向公众开放。党中央把反对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反腐成果自然成为整个展览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隅。
展厅玻璃柜里,盖有“中共中央纪委”红印章的A4纸上,有对落马官员的处分决定,也有一些人的忏悔书稿。不少人驻足于此,随即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鲁炜。
鲁炜的忏悔书手稿。(图源北京青年报)
这个曾被中央定性用词“最狠”的大老虎,这次用他自己的笔,狠狠戳开了自己的真面目:
“我严重违反六大纪律,‘七个有之’条条都犯,自己犯错之多、之深、之恶劣,给党的事业带来巨大伤害,给党的形象抹了黑,辜负了组织30年的教育培养。”
“我感到了痛,深及肺腑;我充满了愧,无地自容;我无限地悔,肝肠寸断。我诚恳地向组织认错,悔错,改错。”
提起妻儿,鲁炜更是满心愧疚:
“我的生活作风问题使她受到了很大伤害,我们经常为此吵架,她对我完全绝望,曾经悲愤地对我说:‘我管不了你,但迟早共产党会管你。’而今,正是一语成谶!”
“我的儿子,刚刚度过30岁生日。在他人生的路上,我没有做好人生的榜样,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想起去年鲁炜落马的情形,可谓当时迅速引爆舆论场的一颗“定时炸弹”。
2017年11月21日,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鲁炜就成了被打下的首虎!
当日晚,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消息一出,主流媒体纷纷在显著位置转载,一时间舆论哗然。
两天后,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鲁炜落马启示:不要以为昨天犯的事今天就无人再问》。文章称,问题在以前,落马在当前。回头来看,鲁炜正是被重点查处的“三类人”的典型代表。
鲁炜曾担任过中央网信办主任,他的落马让人联想到2017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对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机动式”巡视,而“机动式”巡视正是直奔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而去的。
同一天,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首虎”落马小雪前夜,贪腐只会面对寒冬》一文。文章指出,十九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就拿下“首虎”鲁炜,就是“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的决心和定力的最好证明。
2017年11月23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
转年的2月13日,鲁炜被“双开”的通报消息中,即被中央定性为用词“最狠”的大老虎:
——经查,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纪律,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大搞特权,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收钱敛财;违反工作纪律,对中央关于网信工作的战略部署搞选择性执行;
——以权谋色、毫无廉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用词之严厉,所涉罪行之恶劣,也是让人震惊。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13日关于鲁炜的通报。
2018年10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鲁炜受贿一案。
指控称,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余元。
鲁炜当庭表示认罪,案件择日宣判。
鲁炜受审资料图。
回看鲁炜的简历,从新华社副社长,到北京市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再到国家网信办主任,直至中宣部副部长,这位拥有硕士学位和高级记者职称的媒体人,曾经牢牢掌握舆论监督权,最终却放松了对自己的监督。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网友“人生”表示,党中央的雷霆举措再次证明,反腐没有休止符,十八大以来的问题不会随着十九大的召开而一笔勾销,“永远不要想着打歪主意,否则巡视利剑所指,不收敛不收手的,早晚会被揪出来。”
等到那一天来临,剩下的只有追悔莫及了。